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的公告》要求,为了保证您的域名权益和有效使用,您在注册国内英文域名、国内中文域名时,必须同时提交书面申请资料进行审核。
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